為切實加強學校與廣大師生員工的聯系,聽取師生員工對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和建議,暢通師生反映問題渠道,及時發現和解決師生在實際工作學習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,推進學校的民主化、科學化管理,提高行政效能,提出進一步規范校園網上"書記、院長信箱"管理,辦法如下:
第一條:"書記、院長信箱"以黨和國家信訪工作的方針、政策為依據,在實事求是、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處理來信。
第二條:書記、院長信箱由黨政辦公室負責明確專人管理。工作流程為:每天查閱信件——分類匯總——填寫信件辦理表(明確辦理時限)——送信件內容至主體責任部門——責任部門了解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——報告分管院領導后處理信件反映的問題——將問題形成原因及處理情況反饋黨政辦公室(需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)——通過書記、院長信箱回復信息——學院辦公室定期對有關材料辦結歸檔
第三條 書記、院長信箱只受理本校師生員工的實名來信,不受理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;不受理與學校日常工作無關的問題;一般意見、建議只作為工作參考,可不予回復;內容重復信件不作重復回復;書記、院長信箱已公告的工作信息、動態和熱點問題的信件,不再作個別發布。
第四條 來信人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,來信應事實清楚、訴求合理、語言文明;來信人不得誣告他人,不得無中生有,不得冒用他人名義發惡意信息,侵犯他人隱私;不得從事其它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。
第五條 黨政辦公室負責對有關部門就書記、院長信箱反映問題處理情況的檢查、督促。
第六條 書記、院長信箱管理及有關部門人員應嚴格執行信件保密制度,未經批準,不得隨意擴大信件和相關材料的知情范圍。
第七條 本辦法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,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